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考场管理制度
一、参加培训学员培训费未到位者或不缴纳押金者,不予培训,并且不接受任何担保,除非担保人提供培训费用总额的60%的保证金。
二、学员上岗前要穿戴好工作服和劳保用品;施焊时严格按劳动保护要求进行。
三、学员应接受教师的指导,在指定的工位内进行练习和考试,不得擅自调换工位和工位内设备、设施等。
四、学员每天工作前要检查焊机,辅助设备(砂轮机)当发现不正常时要及时通知教师不得自行拆卸或修理。
五、工具材料摆放整齐,不准将试件工具及其它杂物堆放在焊机上。不准在工作台上引弧或调试电流。除考试外,不准在工位内打砂轮,修磨试件在指定地点打磨。
六、学员试电流只能在专门发给的试电板上进行,不准在工位架及夹具上试电流。违者罚款100元。
七、每天工作结束后,学员要擦试干净焊机,把焊钳、地线、电缆整理整齐,并将工位和分担区清扫干净。
八、工位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吸烟到指定地点,不随地吐痰,做到文明安全工作。
九、学员按规定领取试件、焊条、焊丝等,焊条头长度不得超过35mm,焊条、焊条头均不准落地。如有落地者停止练习一天。
十、氧乙炔点由专人管理。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关闭各种阀门,其它人员不得乱动阀门。
十一、电气开关、开关柜由专人管理,其它人员不得乱动,所有电器线路设备出现故障均应通知专职电工处理。
十二、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关闭,水龙头要及时关紧。十三、外来人员不准随意进入培训场地,参观人员需经领导同意。
十四、培训场地实行定岗定责管理,任何人损坏设备、设施物品都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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