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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委办通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情况

2022-07-25 云南技能考证网 190

近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指出,自今年3月份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压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不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确保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一是坚持动态排查隐患。截至5月底,全省共排查出各类问题隐患104284个。二是不断强化工作合力。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省级相关部门严格督促指导基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州(市)坚持每月召开联席会、联合督查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三是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三下降”,特别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实现连续3个月零发生。

《通报》指出了专项行动中存在信息反馈不及时、隐患排查不彻底、上下联动不紧密等主要问题,要求一是排查重点再精准。要对标对表常态化组织开展隐患动态排查和清单化闭环管理工作,排查内容再明确,整改标准再规范,认真履行好牵头和配合职责,全面起底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着力解决一批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二是隐患整治再严格。要准确掌握、定期研判专项行动动态,及时采取针对性对策措施,严格重大隐患分级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销号制度落实,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三是工作责任再压实。要围绕5方面10项重点内容,深入排查隐患,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严格推动整改落实。对事故调查中发现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责。

云南省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云南省高度重视,成立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视频会议集中部署、及时调度、督导检查、成立专班、扎实有力推进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与当前重点工作共同推进。结合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省自然资源厅加强入汛后全省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力度,针对“两陡”(陡坡、陡崖)及“三沟”(沟口、沟内、沟边)附近重点区域,扩大范围、加大频次,切实做好隐患风险评估和查缺补漏,对自建房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疑似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开展报告、调查、公告等防范工作,并统筹推进挂联昭通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教育、文旅、统战、民政等部门对学校、涉旅企业自建房、宗教场所、民政服务机构实行排查全覆盖,“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引向深入。二是探索“天地”结合新模式。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探索启用“鹰眼”监控系统协助巡查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建立“天上盯+地上查”立体化巡查模式,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加层、搭建等违建现象,由系统自动进行卫星图斑比对分析,及时启动预警,并在智慧平台上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标注,实现精细化动态管理。6月13日,弥渡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在开展日常视频巡查时,“鹰眼”系统发出预警,提示建宁小区一屋顶疑似正在违法搭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调查核实,发现建宁小区一住户正在利用彩钢瓦加盖屋顶,工作人员当即对该住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三是紧盯归集平台数据闭环管理。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强化组织保障,组建经营性自建房归集平台数据录入专班,成立数据质量控制、作风效能督查小组,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协助各乡镇开展《全国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归集平台》数据录入,建立日调度、日总结机制,每天进行早、中、晚三次数据调度,狠抓数据录入进度、数据录入质量,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省级数据核查工作专班,在PC端对全省挂牌警示的经营性自建房数据逐一进行核查,并采取每日一通报等措施督促指导各地及时整改,确保全省数据归集平台录入质量。

云南省安委办全面加强对自建房安全“百日攻坚”推进情况督导检查

云南省安委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职能,采取电话询问方式调度,下发通知、会议部署等方式督导,会同住建部门抽调专家组成督查组深入一线查阅资料、查看现场、查找隐患等方式督查检查,全力推进全省自建房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加快推进第三方安全鉴定,督促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截至7月11日,全省共排查经营性自建房470290栋。其中,存在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的681栋,排查后组织第三方鉴定48栋(D级危房46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4726栋,排查后组织第三方鉴定35栋(C级、D级危房各12栋);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27744栋,排查后组织第三方鉴定182栋(C级危房51栋、D级危房1栋)。

云南省教育厅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严格校园房屋建筑安全管理

云南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先后印发了《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园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聚焦校园房屋建筑安全,在全省教育系统扎实开展校园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针对网民反映“云南化工学校危房多,目前仍有学生在危房里上课”的问题,立即组织对云南省化工学校房屋使用安全问题进行核查督办,并积极协调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共同解决云南省化工学校师生校舍安全问题。截至6月6日,已将省化工学校282名学生全部搬离到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及时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做到了“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

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一是该小组是省市场监管局履行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相关职责的议事协调机构,在省市场监管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二是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省安委会工作要求,在省市场监管局党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是:部署推动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确定省市场监管局的贯彻落实意见;研究提出省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研究、协调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方案;细化分解省安委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落实省安委会对省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要求,部署推动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等。三是建立省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会议制度。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分析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通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研究有关工作事项,部署下一步工作。专题工作会议不定期召开。建立联络员会议机制,交流工作情况,分析研究重大风险。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对于重点工作任务,做好跟踪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至少每半年向省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办报送一次本业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工作动态

●6月27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全省农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培训会议,分析当前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形势,对即将开展的全省农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安排。会议明确了专项督查11个工作任务和34项细化内容,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督查重点和工作方法进行了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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