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警示教育,防范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扎实推进轻工等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现将第一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典型行政处罚案例进行集中曝光。
一、昆明市昆明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未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管理台账行政处罚案 (一)基本案情。2022年4月25日,昆明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昆明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二)查处理由及结果。该企业以上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并且结合涉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减轻违法行为等实际情况,昆明市应急管理局作出对该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小写:¥14000.00)的行政处罚,对公司总经理助理李某处人民币肆仟元整(小写:¥4000.00)的罚款(此案例由昆明市应急管理局提供)。 二、昆明市嵩明忠欣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行政处罚案 (一)基本案情。2022年4月25日,昆明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嵩明忠欣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查处理由及结果。该企业以上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的行政处罚(此案例由昆明市应急管理局提供)。 三、昆明市石林县玉泉清酒厂“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未设置明显安全生产警示标志和说明行政处罚案 (一)基本案情。2022年5月24日,石林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石林县玉泉清酒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在污水处理沉淀池、储酒罐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二)查处理由及结果。该企业以上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石林县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的行政处罚(此案例由石林县应急管理局提供)。
来源:云南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