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督促全省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各项工作,经省政府领导批准,省安委会决定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地落细。为确保督查工作实效,8月31日,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应急厅副厅长张向明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大督查业务培训,解读督查标准,明确督查方式和要求,对大督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督查组成员参加了培训。
会议明确,要严格对照方案抓实“1、2、4、6、2”量化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围绕“一周”“两县”“四个场所”“六个动作”“两张清单”,深督实查,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分兵把守、各负其责,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不发生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要突出督查重点,聚焦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突出州(市)政府,突出事故多发地区和行业领域企业,确保真正摸清摸准情况,通过督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提升。要在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上发力,敢于发现问题、敢于触碰问题、敢于解决问题,切实把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真正查到位,把突出问题找出来。要善于挖掘典型,重在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措施,同时也要注重发现各地好的经验做法,促进各地互学互鉴。会议要求,要点面结合抓督查,既要检查各州(市)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情况,也要检查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要任务量化抓督查,用好一线工作法、项目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深入一线、摸清情况,完整准确地填好相关表格,切实把各州(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细化、量化、项目化,注重在督查检查中发现典型、宣扬典型。要切实改进作风,严格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严守纪律规定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