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及个人:
为规范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专业能力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促进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提升。现就加强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持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证人员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健康条件要求。
二、报名流程
登录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 https :/ /www.ynjzjgcx.com)进行继续教育报名,完成报名后登录云南省建设注册考核中心综合业务服务系统“http://boss.ynjspx.cn/web/”,点击继续教育板块,进行继续教育人员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后,即时开通网络培训课程。
三、相关要求
1.请学员至少在证书到期前2个月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并考试合格,在证书到期前3个月内,通过申请“到期换证”办理证书延续业务。
2.2021年5月1日起,证书到期未完成继续教育且未申请“到期换证”的证书,证书自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