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特种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采石场)主要负责人报名需要什么资料
小型露天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的约束,不断提高安全知识水平,规范自身安全行为。
2、依法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依法办事有章可循。
3、组织制订矿山安全规章和各岗位人员操作规程,负责向各部门、各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
4、按照矿山实际,合理设置安全设施,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到位。
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规范非煤矿山生产秩序,根据《矿山安全法》以及国家安全监督局、公安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非煤矿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责任:
1、按照国家、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工作人员,保证安全生产需要的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3、依照国家、市安全生产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4、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及应急计划,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事故隐患。
5、如发生事故,应及时、如实地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实施抢救工作。
5、非煤矿山企业的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露天采石场企业主要负责人员证,发证机关:应急管理局(原来的安监局)证书1年一审,3年一换。报名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培训,考试,并且取得理论成绩合格后,由发证机关制证后方可取得。
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2、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学历;
报名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本人白底照片1张(大小不分、底色不分)
3、初中或初中以上学历证1份(没有毕业证可提供户口册本人信息页)
4、个人健康承诺书1份(学校提供,本人签字按手印)
5、制证申请表1份(学校提供,本人签字按手印)
考试形式:
本人参考、单人单桌、理论为机考,及格分为80分。
我校每月开设安监、质监、人社、住建、学历:电工、焊工、登高、叉车、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工/焊工(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建安abc证、普工、特工、塔吊、信号,以及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的提升等培训考试,更多详询:谭老师15912196962(微信同步)也可关注公众号,时时了解考试时间、考试流程、证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