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云南省住建厅普工(木工、油漆工、模板工、混泥土工)等考试通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5]43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人[2017]182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化的通知》(建办人函[2021]97号)等精神,为强化建筑工人职业培训管理和监管服务,不断提升建筑工人的从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申报
按照“谁培训,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建筑工人职业培训主体责任,符合《云南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机构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的企业、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以下统称“培训考核机构”)可以开展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
2023年5月29日前,符合条件的培训考核机构填写《云南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机构基本情况信息表》(详见附件2)向各州(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流程详见附件3)。其中昆明地区培训机构向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申报,其余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各州(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申报。2023年6月7日前,各州(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厅有关处室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抽调专人对申报的培训考核机构进行现场评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现场复核情况,确定培训考核机构名单,并将名单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s://zfcxjst.yngov.cn/)及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官网(http://ynjspx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二、培训考核时间
拟于2023年6月中旬,通过公示的培训考核机构严格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的职业(工种)范围以及职业培训工作流程,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工作。
三、工种类别
暂开设钢筋工、模板工、混凝土工、砌筑工、石作业工、抹灰工、建筑涂饰工(油漆工)、木工、测量放线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线路架设工、机械设备安装工、中小型机械操作工、管道工等16个工种
四、流程
(-)报名及审核
培训考核机构登录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综合业务服务平台(https://dragon-base-appynjspx.cn/)“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管理”建立培训计划(备注线上、线下),企业及个人登录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综合业务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gwdynjspxcn/)进行注册、完成学员实名认证、选择培训考核机构及计划进行报名。由培训考核机构严格按报名条件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成功后,方可组织开展学员线上或线下理论学习。
(二)学习及考核
报名审核通过后,组织开展相关工种安全生产知识、理论知识学习和操作技能培训,培训学时应符合JGJ/T306-2016《建筑工程安装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标准》JGJ/T314-2016《建筑工程施工职业技能标准》JGJ/T315-2016《建筑装饰装修职业技能标准》JGJ/T462-2019《模板工职业技能标准》等标准对相关工种的要求,每个工种培训不得少于32学时,其中线上或线下理论培训不少于24学时,线下实操培训不少于8学时。理论培训学时认证完成后学员在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综合业务服务平台门户网站“个人中心-岗前新培学习中心”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在线测试(免费),测试合格方可组织实作培训。
培训考核机构登录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综合业务服务平台“智慧考务系统-建筑工人考务管理”上报实际操作考核计划,严格按考核计划组织开展工作。实际操作考核应按照信息化要求,做到考核人员入场前刷身份证签到、现场人脸识别核验身份信息,支持考评员现场评分。
(三)成绩备案及证书管理。各培训考核机构应在实操考核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将培训考核计划申请表、培训签到表、考勤记录、培训课堂视频、培训考核人脸识别签到打卡记录、考核监控视频资料、合格人员名单等资料报主管部门进行核实,核实通过后由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完成审核,并将合格人员名单上传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由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统一编码、统一样式生成电子职业培训合格证(证书样式详见附件4),并提供证书的下载、打印、查询功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培训质量。各培训考核机构要自觉接受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坚持“质量第一,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纲施训,严格考核;加强培训、考核场地及考评员队伍建设,培训、考核过程中应如实做好资料档案管理,严格教学考勤管理,建立参训人员签到打卡制度,对现场教学情况进行记录影像、对考核过程全程监控视频等电子资料长期留存,所有纸质资料自报名之日起建立成册存档至少3年,影像资料由培训机构保存180 天及以上备查。
(二)强化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培训考核机构的培训、考核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不定期实地抽查、考后审核,积极营造良好的职业教育培训行业生态环境。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统筹建立不少于1个建筑工人智慧考点。
(三)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优进劣出的动态管理机制,符合条件的培训考核机构可随时申报,经复核通过后可开展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对存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培训考核机构进行通报、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培训资格。
普工需要资料:
1、1寸白底标准照3张,清晰的标准电子照片,建议去图文店拍照后直接用原版。(大小30kb~500kb);
2、身份证正反面用手机拍照(大小30kb~500kb);
3、企业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个人不需提供)
4、电子表格(报名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报名工种,电话)报名以表格为准。
我校每月开设安监、质监、人社、住建、学历:电工、焊工、登高、叉车、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工/焊工(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建安abc证、普工、特工、塔吊、信号,以及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的提升等培训考试,更多详询:谭老师15912196962(微信同步)也可关注公众号,时时了解考试时间、考试流程、证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