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证在哪里考?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的规定,新进地下矿山的作业人员,应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老工人带领工作至少4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调换工种的人员,应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的培训。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和完善非煤矿山师傅带徒弟制度,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素质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4〕70号)要求,完善制度措施,推动师傅带徒弟工作落实。
“三项岗位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为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国家对“三项岗位人员”实施安全资格准入制度。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三项岗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复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员和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区别: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员是矿山施工现场不可缺少的岗位,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以及矿山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是指对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的人员,具体指金属非金属矿山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公司所属矿山和其他独立生产经营矿山的经理、矿长等等。
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特别重要的职责。
按照国家、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必须配备安全生产工作人员,保证安全生产需要的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依照国家安全生产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如发生事故,应及时地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立即实施抢救工作。
证书性质:
金属非金属(露天、地下)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证机关:应急管理局(原来的安监局)证书1年一审,3年一换。报名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培训,考试,并且取得理论成绩合格后,由发证机关制证后方可取得。
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资料:
1、本人复印件(正反两面)1份;
2、本人近期一寸白底照片1张(也可提供电子档照片);
3、初中或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没有可提供本人户口册信息页)
4、制证申请表1份(学校提供,本人签字按手印)
考试形式:
本人参考、单人单桌、理论实操均为机考,及格均分为80分
(注:金属非金属(露天、地下)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新取证/复审只考理论不考实操)
我校每月开设安监、质监、人社、住建、学历:电工、焊工、登高、叉车、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工/焊工(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建安abc证、普工、特工、塔吊、信号,以及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的提升等培训考试,更多详询罗老师13548106275(微信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