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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特种作业操作证取证乱像!2024年3月-10月将开启专项治理!

2024-03-20 云南潭峰教育培训网 544

针对特种作业操作证取证乱像!2024年3月-10月将开启专项治理!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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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部分机构虚假宣传特种作业操作证包过、免考,甚至伪造证件;有的培训机构不按大纲施教,培训作假;有的考试机构(含考试点)监考不严,考培不分,纵容、参与甚至组织考生作弊;还有个别培训、考试机构相互勾结卖证。

针对上述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3月14日发文此次专项治理重点部署了严格核查培训与考试机构基本条件、依法查处培训考核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虚假营销行为、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5项重点任务,将严厉打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领域突出违法行为,淘汰一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培训机构和考试把关不严的考试点,查办一批培训考试弄虚作假、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广泛宣传培训考核政策法规,提升培训考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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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罗老师在此提醒大家考证没有捷径可走,想要拿到特种作业操作证,只有正常参加培训,参加考试一途,警惕所有不培训!不学习!不去人!不考试!的谎言!报名付款对个人账户转账要警惕,尽量转学校的对公账户。报名要确保自己选择的培训机构或学校在应急管理局备案过且有培训资质。


我校每月开设安监、质监、人社、住建、学历:电工、焊工、登高、叉车、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工/焊工(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建安abc证、普工、特工、塔吊、信号,以及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的提升等培训考试,更多详询:罗老师13548106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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