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报考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矿山)安全管理及负责人证书,详解!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是以平硐、斜井、斜坡道、竖井等作为出入口,深入地表以下,开采金属矿物、放射性矿物以及化工原料、建筑材料、冶金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矿山。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安全生产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证照齐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矿领导下井带班、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机械通风系统安全可靠、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配齐、顶板管理和采空区监测治理、探放水制度落实、提升、运输设备安全可靠、爆破器材库和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以及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等。
具体来说,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必须确保:
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矿领导下井带班,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严禁独头开采。
机械通风系统建立,局部通风管理安全可靠。
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配齐。
顶板管理和采空区监测、治理加强。
探放水制度落实,加强水害隐患治理。
提升、运输设备安全可靠,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设备、材料。
爆破器材库和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落实。
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确保救援装备和物资配备及应急演练到位。
此外,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安全生产还涉及到对安全出口、使用设备、工艺的合规性检查,以及地下矿山现状图纸的更新和维护等。这些措施旨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山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矿山的稳定运行。
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矿山)安全管理及负责人定义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人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责任重大,必须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1、主要负责人,是指对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的人员,具体指金属非金属矿山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公司所属矿山和其他独立生产经营矿山的经理、矿长等等。
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特别重要的职责。按照国家、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配备安全生产工作人员,保证安全生产需要的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依照国家安全生产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如发生事故,应及时地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立即实施抢救工作。
2、安全生产管理员,是矿山施工现场不可缺少的岗位,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以及矿山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矿山)证书性质:
证书有效期为3年,需要每3年复审1次。在有效期内复审需提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特种作业操作证报考流程有“报名→培训→考试→拿证”四个步骤,考试培训每周开班,早报名、早做题、早安排考试!
第一、报名:微信发资料给顾老师报名15096697458(微信同号)或者线下报名、缴费后即可开通线上学习平台。
第二、参加培训(线上安全网络教育平台学习,线下安全知识,每周开班,随报随学!)
第三、考试:本人参考、单人单桌、只考理论,机考,及格均分为80分
(注:金属非金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复审只考理论)
第四、领取证书(考完两周左右即可在官网查询和下载证书)
金属非金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报名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本人白底照片1张(大小不分)
3、初中或初中以上学历证1份(没有毕业证可提供户口册本人信息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