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印发通知 要求做好工贸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近日,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工贸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增强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全面做好工贸企业复工复产各项工作。通知指出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复杂性和严峻性,抓牢抓实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持续开展生产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做好监督和防范,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通知要求各县(区)要督促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复工复产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任务要求清楚、措施切实可行、落实责任严格,有效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全面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严格落实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大隐患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点位的检查排查,重点排查节后重新启动的生产运行系统,如管道、阀门、仪表、电气线路等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系统,如通风除尘、污水处理、防爆装置、应急检测报警等设施设备。进行系统性的检查检测、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始终处于安全完好状态,要特别重视高风险检修维修作业、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高危作业平台等安全管理,逐一落实落细管控措施,严禁企业“带病”复工、设备“带病”运行。要做到安全培训教育不落实不开工、安全负责人不到位不开工、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不到位不开工、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不落实不开工、安全风险防范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开工。通知要求各县(区)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进行通报约谈,必要时依法依规查处。要将企业落实相关方面安全管理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特别是严格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要求立即整改,严厉打击未经安全验收擅自复产以及借复产名义违法生产行为。要突出对复工复产阶段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的重点监管,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整治与执法力度,紧盯企业隐患排查、检修维修、特殊作业等关键(特殊)环节,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各项安全要求。各县(区)在加强安全监管的同时要做好安全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微信、电视等平台,广泛宣传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知识、安全要求与注意事项,加大典型事故案例和执法案件的警示教育,激发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复工复产的自觉性,助力企业安全生产、安全发展。